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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申请风险告知书

全世界商标申请,大多国家需要经过二次审查,第一次审查合格获得受理书,第二次审查合格获得初审公告,初审公告后三个月内无异议,商标方可发证。

商标申请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:

1.商标审查员的人为审查的机会性和偶然性,同时对于法律的理解也不尽相同,审查结果也不尽相同,结果仅为个案存在。

2.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,对初步审定、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,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,经调查核实后,做出裁定。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,予以核准注册,发给商标注册证,并予公告;经裁定异议成立的,不予核准注册。

由于商标存在不确定的因素,其本身是不可能确保商标申请一定能拿证。商标的申请风险是由申请人承担。

本公司承诺如果没有送达商标受理通知书于客户,本公司退还客户商标申请所有费用。下达商标受理通知书后,三半个月左右进行实质审查,如商标被全部驳回或部分驳回,可以选择做商标驳回复审,但会另外产生费用,如果放弃复审,申请费不予退还。商标证书有可能也不予下发。

本人(本公司)已明白商标申请流程,并确认以上事实知悉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申请人或经办人确认签署(盖章或签字)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日   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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